关于吴扬代理南沙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9-05】

  202295日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2次会议通过)

  

  鉴于董可同志因工作需要调离本行政区域,辞去南沙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由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决定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扬代理南沙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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