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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办横沥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横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发布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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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南沙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环境,建立安全、有序、规范的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粤安监〔2015〕23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南沙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南沙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的通知》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2024年2月已核发且有效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实际情况,现就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申办工作公告如下:

  一、许可对象、数量、类型

  (一)许可数量。横沥镇本次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数量为1个。

  (二)许可对象。许可对象为满足群众购买需要设立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指有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申请地址属同一地址;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要求;能够履行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和安全责任险承保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对象以安全和经营环境为考虑因素择优选择,同等安全条件的本着时间优先的原则办理。

  (三)许可经营类型、形式及有效期。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仅针对C级、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许可类型分为零售店和零售点两种,零售店有效期不超过2年,零售点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

  二、申报时间

  公告之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

  三、申报地点

  横沥镇便民服务中心1号窗口(联系人:吴学谦,联系电话:020-84961408)。

  四、申报条件

  (一)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选址标准(选址标准详见附件1);

  (二)制定并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制定并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四)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近5年内在广州市内没有违法违规进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记录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提交材料清单(报名申请提交文件材料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横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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