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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领域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办理流程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4-10-29 【浏览字号 : 浏览次数:-

  一、指导企业查询重点群体人员身份信息

  (一)脱贫人口信息查询(注:具体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要求为准)

  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在首页搜索“脱贫人口身份信息查询申报”事项,提交脱贫人口身份信息查询申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接到纳税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的查询申请后,向申请纳税人出具脱贫人口身份信息电子查询结果。

  (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信息查询

   1. 广东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本人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首页搜索“失业登记信息查询”事项,即可查询其登记失业身份信息。

  2. 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申请查询的,到企业注册地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查询申请。

  (1)企业提供需查询的招用人员清单(加盖单位公章)、招用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清单信息应包括人员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含电子版清单,样式参见附件1)。

  (2)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企业提交的查询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查询完毕,并向企业出具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身份信息查询结果(样式参见附件2)(含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登记失业时间)。

  二、出具吸纳就业认定证明申请

  企业向企业注册地的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一)需提交资料包括:

  1.《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清单》(含电子版清单)(样式参见附件3);

  2. 如招用的重点群体为脱贫人口,提交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出具脱贫人口身份信息电子查询结果扫描件;

  3. 企业与招用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原件和扫描件(审核完毕退回原件);

  4. 非广东省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需详尽记录失业登记情况),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企业提交的材料后,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重点对招用人员是否属于脱贫人口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范围,企业是否与招用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为招用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情况进行重点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样式参见附件4),并做好相关资料留存。

  注意事项:一是对企业提供的劳动合同和脱贫人口身份信息电子查询结果应扫描建档备查。二是如实记录劳动合同期限记录起止时间,如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起止时间填写“劳动合同起始年月(无固定期限)”。按系统核查结果如实填写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参保缴费起始时间,如已停止参保,填写“依法缴费起始年月—最后一次依法缴费月份”。三是对省系统生成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及“广州市就业培训系统”等协助核查,确实存在连续累计失业登记满半年以上情形的,也应属于认定人员。

  三、指导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

  企业根据申请认定结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优化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流程的通告〉》(2024年第5号)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享受政策,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附件:1.登记失业人员查询

             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身份信息查询结果

             3.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清单(样式)

             4.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样式)

             5.各镇(街)重点群体认定证明办理地址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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