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南沙区人口计生“升类创优”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4】
印发关于南沙区人口计生“升类创优”
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南沙区人口计生“升类创优”专项工作报告》于2012年8月3日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南沙区人口计生“升类创优”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于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送研究处理报告。
附件:关于南沙区人口计生“升类创优”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8月14日
附件
关于南沙区人口计生“升类创优”
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2年8月3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于2012年8月3日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南沙区人口计生“升类创优”专项工作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形成审议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0年从“省人口计生二类地区”成功跃升为“省人口计生一类地区”,2011年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圆满实现了我区人口计生“升类创优”工作目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指出,对照省、市人口计生考核方案和“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标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人口计生服务水平与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区、镇(街)、村三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还未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人口计生宣传工作仍需加强等。为此,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区已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不仅有赖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也有赖于人口结构的优化和素质的提升。对此,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不懈地推进人口计生事业的科学发展,为我区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建设幸福南沙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打造特色计生服务,努力实现南沙人口计生工作新的飞跃
“升类创优”不仅仅是为了拿牌子,更重要的是使人口计生工作真正达到“省一类”和“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标准。为此,要在不断巩固和提升“升类创优”成果的基础上,牢牢抓住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服务质量这一核心任务,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打造具有南沙特色的计生服务新亮点,使之更加符合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要求,努力实现计生工作新的飞跃。
三、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推进人口计生工作
认真对照省、市考核方案和“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标准,进一步明确目标,下大力气解决好当前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加强人口计生基础工作。抓好区人口计生医疗技术服务(指导)中心、镇(街)人口计生医疗技术服务基地和村(居)人口计生服务站的建设;加快人口计生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建设。二是要加强基层人口计生服务工作指导。加快推进镇(街)以及村(居)计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使其成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基础。三是要强化人口计生优质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幸福起点”、“双百工程”等品牌服务,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人口计生优质服务全覆盖。四是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以“双百工程”作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平台,坚持区域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体制,促进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五是要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大利益导向力度和受益人群覆盖面,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均等化的奖励扶助长效机制,让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共享南沙新区的发展成果。六是要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宣传栏等手段,持续、深入地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坚持实施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度不动摇,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度,加大奖惩力度,严格进行考核,确保“两个落实”(即落实好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落实好督导检查机制,加大层级指导、督办工作力度,确保责任到人)。
五、强化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人口计生工作行政执法水平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加强计生专职干部依法行政的教育和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切实提高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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