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2024-04-15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穗南开科规字〔2022〕1号)有关规定,广州南沙新区科技创新母基金决策委员已于2024年4月11日审议通过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为广州南沙新区科技创新母基金2024年创投类第一批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机构),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请各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机构)在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与科创母基金签署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
附件:广州南沙新区科技创新母基金2024年创投类第一批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名单
广州南沙新区科技创新母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