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10-29】

20211028日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旭杰代理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自贸区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自贸区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目标,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自贸区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第四次党代会确立的今后五年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南沙“三区一中心”建设全面迈上新台阶,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和广东实现总定位总目标中走在前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勇当尖兵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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