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布截至2025年4月18日南沙区经审批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见附件)。
广大家长如需为孩子报读校外培训机构,请选择持证校外培训机构报名。
监督举报电话:020-39053982
监督举报邮箱:nsqmbjy@g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南沙区持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