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受南沙区横沥镇太阳升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3月21日上午9:30在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对该社的太阳升村第一生产队元字号鱼塘(项目编号:太阳升村交[2023]00001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 鱼塘,面积:11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太阳升第一生产队元字号鱼塘;
3、资产使用范围:养殖(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4、租赁期限: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5、交易底价9000元/年;报价梯度:每次加价不少于200元/年;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收取,须在当年1月1日前一次性交付给发包方。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为¥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以转账形式在报名期间全天内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太阳升经济联合社第一生产队;账号:927146001000001652;开户银行:广州市农商银行东方红支行。(注: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1、凡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参投,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合同。中标后不得因合同条款问题或其他原因拒签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12、农业农村办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租。
三、本次项目采用竞投方式详见方案。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0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太阳升村民委员会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自然人竞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3月21日上午9: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资料签收回执。
八、其他说明
(一)资产交付时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违约责任:若承包方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取消。
(三)1.中标者负责维护好机耕路旁鱼塘基加固,以水泥板闸板为标准,增加防护栏,高度为1.2米的镀锌管(具体标准参照本队其他机耕路护栏),在开始合同履行后半年内执行,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2.因需要塘基加固和增加护栏,故免承包期开始期(第一年)承包三个月租金;3.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者承担;4.由于鱼塘靠近居民,所以增氧等设备必须静音设备,减少噪声发生。
(四)在合同期内,承包方不得擅自改变鱼塘的用途,不得改动鱼塘上现时建筑物结构。
(五)在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或上级征用该农用地,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合同自动终止。征用土地产生的所有补偿费、奖励款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奖励金、安置补助费、农村集体基础配套设施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的奖励金等一切费用归甲方所有;乙方放弃任何补偿;乙方投资的可移动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负责自行搬走。其他具体条款详见合同。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南沙区横沥镇太阳升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樊志恒 联系电话:13642647700
交易机构名称:横沥镇农业农村办
联系地址:横沥镇工业路康宝街1号三楼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人:李佳妮 联系电话:84961737
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