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发布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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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南沙区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2024年南沙区直机关“公仆杯”系列体育比赛项目。现对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报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2024年区直机关“公仆杯”系列体育比赛项目。
二、项目期限
2024年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需求
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的指导、监督下,以“活跃机关文体氛围,提升机关干部和职工的身体素质和精神面貌”为宗旨,合理利用业余时间,围绕机关干部职工组织、策划以下比赛项目。
委托内容:上述比赛的整体筹划以及所有赛事组织,如现场组织、场地及会场布置、领队会议、比赛用品、开幕式、颁奖、奖杯、食品饮用水、志愿者等环节。供应商根据活动内容以及我区实际,拟定活动地点(限定在南沙区)及服务具体内容,报采购人审定。
四、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36万元(不含获奖队伍奖金)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中标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测评,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工作量、质量、安全等日常检查、监督或测评工作。中标供应商需指定1名项目经理全程进行工作对接。为保证服务质量,确保服务项目合同全面适当履行。若中标供应商在赛事组织中出现重大失误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项目经理。若更换后仍造成重大失误的,有权中止合同,不支付款项并追讨相关赔偿。
(二)中标供应商应当指定项目经理负责与采购人联络,每场活动后向采购人报告服务情况。
(三)中标供应商应当制定服务方案,分步骤稳妥完成采购人服务内容、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注:《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投标代表则只需提供法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定标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
争,报价低于控制价的60%的,报价单位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方案体现的服务质量、管理团队综合素质、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最高者中标,若分数最高者退出项目,则由分数排名第二的单位承接项目。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并列第一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四)若出现报价供应商少于两家,且符合公告招标文件要求的,由区直机关工会组织的比选小组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对外公开采购。
八、报价要求
(一)请于2024年3月11日前(含当天)将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寄出,寄出日期以快递面单记录为准,逾期寄出视为报价无效。上述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投标材料未加盖公章和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文件内应密封并提交项目名称、价格的内容、报价单位的基本情况、服务方案、业绩情况、资质证明、联系人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上述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投标材料未加盖公章和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递交方式:通过EMS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39053786。
广州市南沙区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
2024年3月5日
项目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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