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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民政局发布日期: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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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我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穗社管规字〔2022〕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南沙区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监督目标
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工作,对我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运作、内部治理、财务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为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服务社会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主体
(一)区民政局执法人员;
(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镇街工作人员;
(三)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含财务人员)。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对象、数量和形式
(一)抽查监督对象。
1.社会组织有以下情形的,纳入本年抽查监督名单:
(1)被行政处罚或其他部门移交需查处的;
(2)未提交上一年年报告的;
(3)未按规定进行重大事项报告的;
(4)因违法违规被信访、投诉、举报,登记管理机关有记录且查证属实的;
(5)违法或者不当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6)登记管理机关在监管中发现可能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7)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不满一年的。
2.区内有关社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及慈善组织。
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社管发〔2022〕24号)、《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2〕67号)和《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相关社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及慈善组织纳入抽查名单。
(二)抽查监督的数量。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此次抽查监督的数量按照2021年12月31日前在南沙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不少于3%的比例进行抽查监督。为进一步掌握我区社会组织发展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及相关专项工作要求,本次共计抽查27家社会组织(见附件1)。
(三)抽查监督方式。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条规定,本次抽查监督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
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内容
(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手续;
(二)是否制定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按章程开展内部治理,是否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按照章程进行换届工作;
(三)社会组织自成立登记之日起1年内是否开展活动;
(四)是否按规定提交年报告,年报告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
(五)是否按规定进行信息公示和重大事项报告;
(六)财务状况,包括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进行财务管理,以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有关情况;工资福利、行政办公支出及公益事业等财务支出和收入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七)是否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八)是否有涂改、出租、出借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九)是否有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或所接受捐赠、资助财物的行为;
(十)是否有其他违反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除上述内容以外,还将结合实际情况及专项工作要求对社会服务机构违反非营利属性行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慈善组织开展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等内容进行检查。
自2022年8月8日起至2022年10月底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
1.组成检查小组人员。由区民政局执法人员、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所属镇街执法人员、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含财务人员)和人大、政协委员组成。现场检查时视情况可邀请新闻媒体若干名参加。
2.相关文书材料的制作工作。包括制作《抽查监督通知书》《现场检查记录表》等。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8月22日至9月9日)
1.提前3天通知受检社会组织负责人,告知检查时间及检查内容。提前1天采用“短信通知+邮件发送+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与受检对象保持沟通,确保现场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到现场后,发出《抽查监督通知书》,由社会组织负责人签收。
3.现场听取汇报,与个别社会组织负责人谈话,了解相关情况。
4.检查材料,对有关内容的凭证和证明材料进行检查。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2年9月12日至9月30日)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总结抽查结果,对被抽查的社会组织发出《抽查结果通知书》,抽查结果在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整改阶段(2022年9月至10月底)
社会组织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予以记录确认,事后及时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通报检查情况,针对《抽查结果通知书》中列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六、抽查监督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视,提高配合意识。被抽查监督社会组织应高度重视抽查监督工作,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确保本次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制度要求。检查组依据规范流程开展抽查工作,对社会组织的年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进行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及时记录并成工作报告。
(三)及时整改,落实整改要求。被抽查社会组织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认真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及时制定有效整改措施。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2年8月12日
(联系人:李春雪;电话:020-3468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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