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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发布日期:2022-04-28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公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2022年4月行政处罚情况
序号
当事人
处罚日期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书全文链接
1
广州市宏杰达纸业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60000元(陆万元整)。
广州市宏杰达纸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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