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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发布日期: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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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特种聚氨酯丙烯酸酯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特种聚氨酯丙烯酸酯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公开征求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特种聚氨酯丙烯酸酯扩建项目
(二)项目选址(选线):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岛小虎南四路 26号
(三)本次扩建项目建设内容:本扩建项目拟在P2车间预留位置增加一条特种聚氨酯丙烯酸酯生产线,设计产能是7500吨/年,在设备上新增2个10m³的反应釜、1个25m³的混合釜及相关配套设施,在现有P2车间西侧的空地,新建1座丙类仓库,300m2钢结构土建筑物,600m2带棚堆场及300m2地面硬化。
现有工程概况:2005年,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实施“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 16730t/a特种丙烯酸酯南沙项目”,建设 P1、P2两个生产车间,年产特种丙烯酸酯 16730t/a。其中丙烯酸酯单体(MFA)10000吨/年、聚氨酯丙烯酸酯(UA)2840 吨/年、环氧丙烯酸酯(EA)3890吨/年。2005年 6月广州市环保局以《关于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16730吨/年)特种丙烯酸酯南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穗环南管影 [2005]3号)审批通过。
2009年8月,广州市环保局以《关于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特种丙烯酸酯南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穗环管验[2009]129号)同意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2011年,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实施“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扩产一期工程”,即:在已建 P1车间厂房内预留位置新增水洗釜、蒸馏釜、真空机组、接受罐各一台,P1车间每年新增 8000吨/年丙烯酸酯单体(MFA)产品。2011年 11月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穗南开环管影[2011]183号)审批通过。
2016年 ,2016年 6月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安装尾气焚烧装置(RTO),处理 P1车间冷凝后的有机废气。2016年 11月,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以《关于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穗南区环水管验[2016]93号)对 2011年已环评批复的“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扩产一期工程”及 2016 年安装的尾气焚烧装置(RTO)一并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
2017年,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实施“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特种丙烯酸酯单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即:在厂区规划地块上新增一个丙烯酸酯单体(MFA)生产车间(P3), 其丙烯酸酯单体(MFA)生产规模为 4000 吨/年;同时增容扩建相关配套设施,包括罐区、空压机系统、消防系统、配电系统、冷却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2017年 6月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以《关于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特种丙烯酸酯单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穗南区水管影[2017]103号)审批通过。
2018年,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实施“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丙类堆桶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即:项目为丙类物料堆桶间,主要存放丙类产品、丙类添加剂和包装资材。2018年7月广州南沙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丙类堆桶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穗南审批环评[2018]94号)审批通过。
2019年9月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实施“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P2车间染色物理混和技改项目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报告”即:在 P2车间聚氨酯丙烯酸酯生产线上预留位置新增6个带有搅拌器的混合罐,设为3组,每组有0.5m3预混罐和7.5m3混合罐各一个,总计共新增24m3搅拌空间,在生产染色的聚氨酯丙烯酸酯时会使用这24m3搅拌空间,替代原有的单个25m3搅拌罐。搅拌罐新增罐组总占地面积18m2,主要在聚氨酯丙烯酸酯生产线稀释混合环节中加入颜料,对产品进行染色后再过滤包装入库。
环境保护情况:本项目大气及风险环境保护目标为北面1200米的沙仔村,西面1500米的小虎村,西南面2300米的东湾村,南面2600米的沙螺湾,水环境保护目标有西南面1500米的小虎沥,东北面75米的沙仔沥,东北面1400米的狮子洋。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岛小虎南四路26号
联系人: 曹岩 联系电话:18665719223
电子邮件:nina.cao@sartomerasia.com
传真:34973569
邮 编:51145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以点击本公示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本公示第二点所列联系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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