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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发布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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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南沙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统申请指引,现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范围、入统材料和入统申请时间等事项明确如下:
一、统计范围: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购置)情况,不包括农户投资、军工、国防、人防项目。
二、项目入统材料:
(一)基建、有安装工程的设备购置项目
1.投资项目申请表(附件1);2.项目立项文件:项目立项文件(批复文件、核准文件或备案证,三者均无,可提供整体设计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合同;4.项目现场开工照片(带水印标注项目名称、时间、施工地点、经纬度坐标:提供工地大门口、施工铭牌、现场施工照片各1张;现场施工照片要有永久性工程施工)。
(二)单纯设备购置项目
1.投资项目申请表(附件1);2.项目立项文件:项目立项文件(备案证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二者均无,可由企业出具投资项目情况说明并列合同清单);3.设备购置合同(须超过计划总投资30%);4.发票或其他支付凭证(无备案证和批文,发票等支付凭证总额需达到500万元及以上);5.设备到位照片(带水印标注项目名称、时间、施工地点、经纬度坐标)。
三、入统申报时间:每月5号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按入库材料提交模板(附件4、5)整理好发送至区统计局指定邮箱(nsqtjjtz@gz.gov.cn),由区统计局负责向上级统计部门申请办理入统,各级统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审核通过后,下月1日开始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一套表平台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
2025年1月8日
(联系人:郭明蕙、罗丽仪,联系电话:3905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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