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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沙·她益行”——南沙区2024年第八届妇女儿童公益创投活动公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妇女联合会发布日期: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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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满足南沙区广大妇女儿童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提升妇联服务妇女儿童的专业化、社会化、精准化水平,鼓励和支持更多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公益事业,持续擦亮南沙区妇女儿童服务品牌,南沙区妇联将开展“南沙·她益行”——南沙区2024年第八届妇女儿童公益创投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投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7日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2:00

   二、申报条件

  申报和实施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要求是在本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创投主体)。未备案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个人需挂靠其他已经核准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参与,申报项目以挂靠组织的名义申请参加。创投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并经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4.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1-2名专职工作人员;

  5.具备开展公益项目所需的设备、场地、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6.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年检合格或按时上报年度报告。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上报年度报告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7.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工资、福利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全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收入。

  8.创投主体前三年内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申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单位无不良记录;

  9.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或品牌组织评估,评估等级在3A及以上或被评为品牌组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资助范围

  参加创投的公益项目所获得的社会捐助和政府资助资金严格规定在南沙区范围内使用,并确保全部用于项目运作和持续发展所需。结合当前南沙区内妇女儿童的实际需要,本次创投活动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项目类型

参考方向

(一)妇女服务类

1.困境妇女创业就业;巾帼创业;“妈妈岗”灵活就业等;

2.新业态、新就业妇女群体关爱服务;妇女技能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等;

3.心理援助、反家暴援助服务;单亲妈妈、失独妈妈关爱扶助;留守妇女或来穗妇女权益维护等;

4.女性综合素质;妇女健康保障提升等服务。

(二)儿童服务类

1.围绕“儿童友好”理念,开展有助于儿童健康成长及社会参与的服务等;

2.困境、流动(留守)儿童及家庭帮扶、关爱、援助服务;特殊儿童(如孤独症儿童、重症残疾儿童等)支持服务;

3.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等;

4.儿童权益保护;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受侵害儿童维权等。

(三)家庭服务类

1.亲职教育;家庭教育;家庭文化、家风建设等;

2.家庭婚姻援助服务;家庭关系调解;反家庭暴力;家庭心理健康援助等;

3.贫困家庭、单亲家庭的救助帮扶等。

(四)综合服务类

1.巾帼志愿服务;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打造南沙特色文化品牌等服务;

2.专业性调解服务,包括法律、婚姻、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

3.压力舒缓、心理支持类服务,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家庭和谐;

4.湾区建设,湾区社会福利和公益创新事业的发展等。

  本届公益项目创投活动重点支持:关注儿童友好、儿童参与行动项目;开展家庭教育、家教家风建设行动项目;重点人群和家庭帮扶关爱、巾帼创业就业等方向的项目;文化发展、乡村环境和组织发展等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类项目;扎根基层妇联、落地镇街深入开展本地特色服务项目。申报组织如获得区各基层妇女组织【各镇街妇联、区各单位妇委会(妇工委)】推荐申报的项目优先考虑。

   四、资助标准

  (一)资助金额

  本次公益创投项目资助总金额约为25万元,每个项目资助金额约为5-8万。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申报项目类型、资助金额标准以及自有资金配套情况来确定申报金额。项目获资助金额最终以专家评审组结合项目计划书商定,报主办方南沙区妇联批准、公示。项目配有20%及以上配套资金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项目资助资金列支范围:

  1.项目服务费用。项目服务费用不得低于项目总额的60%,直接服务费用是指直接用于受益对象和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支出。项目实施方应以开展服务的受益对象或社会服务活动的种类为基础编列社会服务支出预算。

  2.宣传费用不超项目总金额的10%,行政办公费和其他费用不超项目总金额8%。

  3.项目资助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购置费用(如电脑、办公桌、投影仪等)。

  五、申报材料

  正在接受政府或其他项目资助且尚在实施期限内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由创投主体向承办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材料,由承办单位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创投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南沙区2024年第八届妇女儿童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包括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相关资质材料。包括:

  1.登记管理机构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已核准的社会组织章程(复印件);

  3.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连续六个月的完税证明;

  4.财务情况说明(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会计报表证明等,2024年新成立的按实际月份提交);

  5.与专职工作人员(1-2名)签订的劳动合同;

  6.办公场地权属或租赁证明;

  7.公益服务项目服务经验证明资料;

  8.已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请提供评估等级证明、获得“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已成立党组织的,提供党组织成立证明。

  六、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包括:自荐与推荐。由区各基层妇女组织推荐的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根据自身业务范围、资源能力和社会需求设计创投项目。

  各社会组织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2024年6月27日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时间安排项目初审通过后(届时会有邮件通知),请各申报单位按照评审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与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完全一致)于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组。

  (一)项目申报期:2024年6月13-27日;

  (二)项目评审期:2024年6月28-29日;

  (三)项目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合同签订期:2024年7月;

  (五)项目实施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具体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八、评审标准

  南沙区妇联作为主办单位组织实施公益创投活动,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需求符合性。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受益群体指向明确,服务内容符合本届公益创投要求,与南沙区妇女儿童服务工作目标契合,有助于满足南沙区妇女儿童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和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二)定位公益性。强调公益服务,公益色彩突出,并能体现一定的南沙区区域特色,项目设计不得出现盈利或非公益性活动的情况。

  (三)方案可操作性。项目方案完整,有明确的量化指标,经费预算、进度安排合理,贴合妇女儿童实际需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四)理念创新性。项目服务理念、操作模式、服务方法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五)品牌推广性。项目的运作模式具有可推广和复制价值,可以在条件类似的社区进行推广,能够在辖区社会组织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公益品牌效应。

  (六)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七)加分指标。申报主体获3A及以上等级评估;获“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称号;在妇儿服务方面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表彰;申报项目获区各基层妇女组织推荐落地基层;配备项目总资金的20%及以上作为项目配套资金,用于项目开支。

  九、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项目一经确定,由南沙区妇联、承办单位、创投主体及时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内容、金额、资金支付方式与进度、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实时做好定期监督评估、宣传推介、项目总结等相关工作。

  十、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广州市妇女儿童福利会

  联系电话:020-87386607


  附件:1.“南沙·她益行”——南沙区2024年第八届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申报书

  2.“南沙·她益行”——南沙区2024年第八届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申报材料自查表

  


广州市南沙区妇女联合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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