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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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
为加强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夯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基础,2023年5月至11月我局对区内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的原材料及出厂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概况
抽检采取不预先通知受检企业、随机抽取样品等原则,共抽检21家预拌混凝土企业、2家预拌砂浆企业、1家装配式混凝土企业,抽检各类原材料及出厂产品396组,其中抽检混凝土用砂81组、混凝土用石41组、外加剂34组、粉煤灰21组、水泥24组、矿粉17组、预拌混凝土9组、混凝土氯离子含量(硬化后)76组、混凝土抗压强度76组、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4构件、钢筋原材(装配式)3组、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装配式)5构件、混凝土钢筋配置(装配式)5构件。截至12月,经检测发现9组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原材料及出厂产品包括混凝土用石5组、外加剂3组、混凝土抗压强度1组。抽检样品不合格信息如下:
(一)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混凝土用石颗粒级配不合格;
(二)广州穗番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合格;
(三)广州天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用石颗粒级配不合格;
(四)广州市番路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用石颗粒级配不合格;
(五)广州市力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用石颗粒级配不合格、外加剂抗压强度比不合格;
(六)广州市宏翰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用石颗粒级配不合格;
(七)广州六润建材有限公司外加剂抗压强度比、氯离子含量不合格;
二、处理措施
(一)对上述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等7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抄报市住建局、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同时将上述不合格情况(不包括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指标)纳入企业诚信评价。
(二)责令以上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查明原因,停用不合格原材料,改用合格原材料,并加强原材料进场自检及第三方检测,严格把好质量关;对已用于生产的不合格原材料,企业必须对生产的产品质量情况进行追踪,重点复查这些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情况、所供建设工程使用情况等,发现有质量问题必须立即进行处理,我局将择时进行复查。
(三)将此次发现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核查原材料进场复验并不定期开展质量抽检。
三、管理要求
(一)切实加强企业原材料的进厂检验。各生产企业要加强原材料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原材料进场检验和第三方检测,不得使用未经检测的原材料和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
(二)加强现场试验室的标准化建设,各企业要提高企业自检能力水平。认真落实现场试验室的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力量,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技术培训,切实提高试验人员检验水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入企业。
(三)严格筛选原材料供应商。各生产企业发现经进厂检验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要求其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经沟通后仍提供不合格原材料的供应商,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立即停止从该供应商采购原材料。
专此通报。
附件:2023年原材料及出厂产品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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