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布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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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结合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实际业务需要,决定采用询价的办法确定承担相关工作的服务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南沙区处理被冒用身份信息办理虚假注册登记专责小组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最高限价:13.6万元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止。
五、采购需求:
(一)协助处理12345热线工单,收到工单后协助查核企业内档,协助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与内档信息是否一致;
(二)协助联系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被冒用身份信息的基本情况,并与当事人预约时间前来做询问笔录,笔录期间协助当事人填写相关材料;
(三)协助制作询问调查通知书并邮寄;
(四)在出具调查终结后,协助对企业出具撤销商事登记告知书、决定书等后续工作;
(五)协助在出具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后联系当事人,确认收件地址并把决定书邮寄给当事人;
(六)协助把撤销商事登记决定通知函告登记机关并归档。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七、报价要求: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自本公告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2023年1月17日起至2023年1月19日期间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服务项目方案;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8.采购报价单;9.服务响应的便利性相关证明等资料密封,一式贰份,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盖公章。
(三)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南沙政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39053527。
八、定标方式:
(一)本公告第三点为本项目最高价的预算。报价高于上述预算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上述预算60%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比选为选定方式,有效询价报价范围内综合评分高者中标,综合评分由价格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组成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报价。
附件:1、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南沙区处理被冒用身份信息办理虚假注册登记专责小组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
2、竞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2023年南沙区处理被冒用身份信息办理虚假注册登记专责小组服务外包项目评分表
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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