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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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人员:
为推动《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2〕10号)、《广州市南沙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穗南人社规字〔2025〕2号)落地落细,现启动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补贴第一次申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5月20日—2025年6月30日
二、适用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今符合《广州市南沙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穗南人社规字〔2025〕2号)的对象。
三、补贴事项
具体补贴事项、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等详见附件。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申请对象需在申报时间内根据申报指南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登录南沙@i企(网址:https://qiye.gzns.gov.cn/portal/policyService/index) 在“政策服务”专栏点击“兑资金”模块,兑现事项关键字搜索“事项名称”点击“在线办理”,下载填报《广州市南沙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补贴与奖励申请表》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系统进行申报。
(二)申报受理。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负责线上受理,对申报材料齐备无误的,应予以受理并移交业务主管部门。
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齐备无误且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审核;对缺少申请材料或递交材料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对象应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材料的视为放弃当次奖补申请资格;对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对象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并将申请材料退回。
(三)部门会审。具体政策兑现部门就补贴项目是否重复申报、用人单位统计关系归属地情况、用人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应纳税工资薪金核定以及是否属于经营异常目录等内容征求区统计、税务、政数等相关部门意见。
(四)实质审核。具体政策兑现部门根据实施细则规定,适时委托专业机构通过专家评审、调查核实等方式提出认定意见,并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依据专业机构出具的调查核实报告和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审议。
(五)社会公示。经审核认定通过符合补贴与奖励条件的申请对象,在有关官方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具体政策兑现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具体政策兑现部门在14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
(六)发放拨付。经审核认定通过符合补贴与奖励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核实不成立的申请兑现发放补贴,具体政策兑现部门按《广州南沙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拨付奖励资金。因实施细则相关奖励或扶持资金引起的税款由受资助单位或个人按国家规定全额承担。其中,给予个人的支持资金由政策兑现责任单位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给予单位的支持资金由受资助单位自行办理纳税手续(具体金额采用舍尾法的核算方式,精确到元)。
五、政策咨询部门
(一)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咨询电话:020-34684062
2.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共青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实习补贴与奖励)
1.咨询电话:020-39910424
2.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2〕10号)
2.广州市南沙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穗南人社规字〔2025〕2号)
3.广州市南沙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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