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
南沙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统计年度报告对象
南沙区辖区内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机构及其分公司)。全年营业总收入等有关经济数据仅限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填报。
南沙区辖区内2024年12月31日前经区人社局核准并领取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完成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各机构)。在我区注册的总部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营业总收入应包含所有分公司全年营业收入。
二、申报系统和完成时限
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的机构通过省系统门户网站(https://ggfw.hrss.gd.gov.cn/rlzyh/)填报,参加统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于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22日前通过省系统填报统计数据。
三、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送材料
请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按要求准备好以下材料,待系统数据审核通过,统一于2025年2月8日后提交到区人社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302B室),区人社局审核纸质材料无误后,为年审合格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加盖年审通过公章。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许可类机构)、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回执(备案类机构);(必交)
2.2025年度人力资源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计划必须与人力资源服务有关(不包含语言类、技能类培训)。2025年公司人力资源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名称、培训教材、培训教师资质材料、培训时间、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培训场地租赁合同或租赁备案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案类业务范围有“人力资源培训”的机构必交,其余不用提交)
3.填报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四、区人社局审核流程
(一)系统审核:2025年1月3日-1月22日,区人社局对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报表进行网上审核。
(二)公示:审核无误后,区人社局将汇总各机构的年度报告情况进行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区人社局于2025年2月8日前将年度报告情况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盖年审通过公章: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将为通过年度报告的南沙区辖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加盖年审通过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年度报告是法定的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重要手段,对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请各机构如实按规定提交年审材料,区人社局将依法开展核查,各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通过年度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给予处罚。
(二)参加年度报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2024年发生有效的举报、投诉情况的,应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投诉事由、性质和处理情况,区人社局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附件:1.机构统计年报填报操作指引
2.填报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6日
(联系单位:审批管理科,联系电话:020-34689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