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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南部码头港池航道疏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区征收办(土地开发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01 【字体 : -

  1、招标条件

  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南部码头港池航道疏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0〕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区龙穴岛东北端段岸线海域。

  (2)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南部码头港池航道疏浚工程服务于南部码头1个钻采船泊位、1个钻探保障船泊位、3个调查船泊位(包括1个发展与共享泊位)。南部码头港池航道疏浚范围包括南部码头前沿停泊水域(钻采船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10.9m、钻探保障船及调查船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7.5m)、回旋水域(钻采船回旋圆水域设计底高程-10.9m、钻探保障船及调查船回旋圆水域设计底高程-6.2m)、支航道(设计底高程-10.9m)以及各部分水域之间的连接水域。疏浚工程量约为188.79万立方米,其中开挖净量为153.67万立方米,超深超宽共26.97万立方米,施工期回淤量为8.14万立方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南部码头港池航道疏浚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图纸范围内的南部码头港池航道疏浚施工。具体包括:

  1)设计:根据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关于水运工程或相关设计深度的要求,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2)施工: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图纸范围内的港池航道疏浚施工;

  3)其他:协助业主完成本项目各类报批手续,交(竣)工验收及相关专项验收等。

  2.3工期和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

  总工期75日历天,设计阶段工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阶段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阶段工期为 60日历天。

  (2)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水运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的要求,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和现行国家行业、部门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同时附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缴纳;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换。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同时附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缴纳;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③项目安全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②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6)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最多由两个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与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要求以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需满足本公告第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授权委托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登记、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及配合完成招标全过程。招标全过程中,所需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均由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招标补遗文件)的要求完成签字和盖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信誉要求

  ①近五年来(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合同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约行为;

  ②近五年来(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被取消投标资格。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初步设计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9)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北京时间(下同) 2021年7月5日~7月9日10:00~12:00,14:00~16:00持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下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1)“投标登记申请表”(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由各成员各自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往投标登记时提供。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方提供)。

  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投标保证金1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29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下同)。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华梦街6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

  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5层         金安大厦20楼北向1-10室

  联系人:邓工                        联系人:欧阳工 

  电话:020-39910592             电  话:1868888****

  传真:                                传  真:020-83564381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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