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南沙 > 投资动态 > 通知公告
来源:区商务局发布日期:2020-06-09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行业专家在我区引资引智引技等领域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提高人工智能政策评审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我局拟组建南沙区人工智能行业专家库,现公开征集该领域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广州市高等院校。
(二)南沙区科研院所。
(三)南沙区人工智能企业。企业须在南沙区设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纳入广州市或市级以上科技或工信主管部门人工智能企业库。
2、2019年度企业纳入南沙统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3、企业估值不低于5亿美元。
(四)广州市投资机构。机构须在广州市设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资金管理规模不低于100亿元。
2、投资人工智能企业中有成功上市案例。
二、专家入选条件
在满足上述范围前提下,申请入库的专家还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及相应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评审、咨询等工作。
5、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 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6、无任何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技术专家专业条件
1、广州市高等院校、南沙区科研院所类技术专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2)近三年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承担过省部级或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出版专著。
(3)主导的科研项目获得科技成果转化并产出经济贡献。
(4)现任全球综合排名前150名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仅限科技和工程领域)。
2、南沙区人工智能企业类技术专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或水平证书)5年以上。
(2)在人工智能企业担任首席科学家、CTO、总工程师、技术总监或相当层级的高级技术人员。
3、广州市投资机构类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投资机构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或相当层级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征集程序
区商务局专家库面向全区公开征集,由申请入库专家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入库申请。
(一)各申请人自行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区商务局。
(二)区商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形成审核结果。
(三)审核结果将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如公众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经公示后,确定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人工智能行业专家库专家名单。
四、征集时间和方式
(一)区商务局专家库常年征集,分批入库,动态管理,第一批集中征集申报时间于2020年6月15日截止。
(二)请各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专家入库申请表》,附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一式1份送至联系人处,电子版材料(含可编辑版的《专家入库申请表》、《专家推荐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63109574@qq.com。
(三)联系人:陈荣昊,联系电话:020-39053842,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4楼。
附件:1.专家入库申请表
2.专家推荐汇总表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0年6月9日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