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赵剑、马苏明辞去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4-12-03】

(2024123日广州市南沙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41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南沙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1次会议根据赵剑、马苏明关于辞去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接受赵剑、马苏明辞去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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