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凤仪等2人辞去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1】

 

穗南常〔201340

印发《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凤仪等2人辞去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的通知

各镇人大、区人大各街道工委:

   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凤仪等2人辞去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已经2013111日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2013年11月1

 

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梁凤仪等2人辞去广州市南沙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3111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根据梁凤仪、黄燕2人关于辞去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梁凤仪、黄燕2人辞去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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