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对南沙区完成珠江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改造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4】
印发《关于对南沙区完成珠江华侨农场
归难侨危房改造专项工作报告的
审议意见》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南沙区完成珠江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改造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于2012年8月3日经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于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附件:关于对南沙区完成珠江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改造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8月17日
附件
关于对南沙区完成珠江华侨农场归难侨
危房改造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2年8月3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办、侨办主任岳练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南沙区完成珠江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改造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委对上述报告的初审意见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珠江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改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侨办对我市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实施改造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归难侨危房改造工作,大力改善了归难侨的居住条件,取得了预期成效。
鉴于仍有52户自愿不选择归难侨危房改造途径的情况,会议提出要依法依规继续做好这部分人的工作;同时要高度关注这部分人的房屋危情,做好危情处置紧急预案,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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