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4】

  印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执法检查

  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关于检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于2012年7月5日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于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研究处理报告。

   附件:1.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

       执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关于《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

       议意见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7月6

  

  

  

附件1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 吴少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巩固“创文”成果,区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组织了执法检查组,于4月中旬至6月上旬对我区贯彻实施《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区政府委托区城市管理局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综合执法条例的情况汇报,现场视察了金洲地铁站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设立及管理、金岭路户外广告拆除和东瓜宇村的违法建设查控以及户外广告招牌整治等“六乱”、“两违”整治情况。检查组还组织召开了执法检查组成员、部分区人大代表与区政府、区城市管理局、区经贸局、区规划分局等职能部门座谈会,广泛征询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检查和座谈,全面了解我区贯彻执行综合执法条例的基本情况,掌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综合执法条例自实施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中,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文明执法,做到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处罚适当,城区的一些违法建设行为得到遏制,市容市貌大为改观,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执法力度明显提高

  (一)积极开展宣传学习,营造执法氛围。综合执法条例公布后,区城管局共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集中授课18次、考试8次、现场办案6次;规范制作办案问题(80多个)指引汇编3期。同时,通过举办“城管进社区”、“城管进校园”、“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等大型专题宣传活动,完善南沙城管网站、派发宣传资料、制作法制宣传版画和宣传海报等形式,对市民群众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宣传,共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24万份,解答群众咨询4900多人次

  (二)强化“六乱”整治,促进迎亚运、创文、创卫活动。建立完善精细化和网格化管理体系,责任到人、责任到岗,调配执法力量,对南沙体育中心、重要区域(主干道、金洲裕兴花园、地铁站周边)等进行守点整治监控,共组织开展各类“六乱”全区大型整治行动90余次,各属地执法队自行开展整治活动500余次;立案处罚各类“六乱”案件4156宗,对17宗商铺占道经营案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均获法院准予执行。目前,为根本解决“六乱”现象,政府坚持疏堵结合,积极推动临时点建设,重点疏导生活服务类流动摊贩。以“不影响交通、消防、居民居住品质,不影响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方便群众生活”为原则,区城管局牵头各镇街建成了6个流动商贩摆卖疏导示范点,面积共1.5万平方米,既较好地解决了部分地段市容环境保障需求,又解决了周边村民购买、销售农产品的供需平衡问题。

  (三)多措并举,全力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拆除工作。针对违法建设逐步呈现出高发趋势的实际情况,我区始终保持查违控违的高压态势,初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机制,形成了查违控违工作合力;对新的违法建设区域依法进行监控,严控新的违法建设;积极开展清拆违建专项行动,以铁腕手段清拆顶风抢建、市民投诉强烈、影响恶劣、媒体曝光、完成立案调查程序的违法建设。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共向各镇街发出督办、交办函12份;向水务部门移交河涌两侧的违法建设案件54宗,面积7673平方米;共拆除历史违法建设1584宗,面积12.73万平方米,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城市规划建设秩序保持稳定有序。

  (四)转变执法方式规范建设工地施工秩序以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执法为重点,加强巡查执法和管理,全面推进工地管理网格化机制,坚决制止和查处无证施工行为,加大工地不文明施工、余泥渣土运输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把好源头,及时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促进建筑废弃物排放规范管理。两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工地违规案件225宗,收缴罚款136.12万元;立案查处泥头车无证运输案件88宗,收缴罚款17.6万元;立案查处余泥撒漏污染路面案件151宗,收缴罚款19.43万元 。

   二、存在主要问题

   随着南沙的快速发展,城市硬件建设有了比较大的提高,但城市管理滞后现象仍然存在,城市管理方法、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目前,环卫保洁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乱摆乱卖等“六乱”屡禁不止,个别镇街“两违”比较严重,与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和我区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的部署不相适应,也暴露了我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城市管理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优化。目前我区城市管理执法环境还不是很理想,部分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不强、对违法行为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城市管理正常执法工作不能正确理解,给城管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二)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整体联动机制尚不完善,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不够,相当程度上还是存在被动式管理和“突击式”、“迎检式”、“运动式”管理等现象,执法手段普遍比较单一,“堵”的措施较多,“疏”的办法不足。

  (三)执法力量不足且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城市管理任务非常繁重,人手相对不足,工作中存在操作程序较复杂,协调部门多,难度较大等问题;个别城管人员责任意识不够强、作风不够硬。另外,由于城管队伍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长期超负荷运作等原因,城管队伍士气有待提高。

  (四)综合执法条例部分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条例属地方性法规,有的群众因利益驱动,对执法不理解、不服从,甚至暴力抗法。同时,综合执法条例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上位法的衔接和互补不够,导致实际工作中存在“执法措施和执法手段不足、执法程序过于复杂繁琐、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责任界定不够清晰”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执法的效果。

  (五)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得不到切实有效的解决。由于违法对象覆盖面广,违法行为随机性强,导致查证处罚难度加大,违法建设、城市“六乱”、泥头车违规运营等城市管理工作的难点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不利于提升南沙新区形象。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优化执法环境。要把大力争取社会、群众、媒体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工作做到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南沙新区形象的重要性,通过生动活泼、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宣传综合执法条例,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夯实群众基础,营造知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加强协作,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坚持“大城管”理念,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的综合协调,探索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管、建设、交通、卫生、公安、水务、法院、镇街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城市管理的整体合力。要强化对正常执法活动的保障,建立健全与城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支持、配合城管部门解决调查取证难、处罚难、执行难等问题,并将本部门进行行政许可后的监督与城管执法有机结合,形成步调一致、互补互促、高效运转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城管队伍的积极性。要转变观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不断充实执法力量,缓解工作压力。要加强对城管队员尤其是辅助队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消除厌烦和畏难情绪,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快速反应能力。要严格责任追究和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执法监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四)协助完善法规修改,维护执法的严肃性。政府要加强保障条例实施的配套制度建设,及时整理、汇报基层城管部门工作保障特别是相关法规和制度不完善等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要积极与市人大沟通,协助进一步完善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为城管执法部门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五)攻坚克难,突破解决城管难点。针对“六乱”、“两违”等动态违法行为的特点,要坚持文明管理、公正执法,既要坚决管好、管住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又要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查处和教育并重、执法和疏导结合,争取最好的社会效果;要创新工作方法、进行动态的管理执法,有效防范和制止此类违法行为;要建立常态化执法手段,推行网格化执法,克服“八小时”外执法盲点,落实全天候、无间隙执法。要统筹管理,综合采取政策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教育手段,解决执法难点,提高执法效果。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2

  

  

  关于《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2年7月5日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

  

   2012年7月5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城区的一些违法建设行为得到遏制,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违法建设和“六乱”现象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城管队伍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会议同意该报告,并对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制度,严格执法,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的长效机制。要制定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规范和防止违规行为。要严肃认真地依法行使执法权。在城市规划管理上,要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敢于碰硬,杜绝违法建设。特别是对道路红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文物紫线、基础设施黄线等重点区域,要严格控制,盯死看牢,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乱修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依法维护南沙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明确职责,分区划段、落实责任、严格奖罚,建立城市综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二、科学规划,着眼长远,从根本上解决城市脏、乱、差的问题。要疏堵结合,划行归市,切实提升市容环境的整体管理水平。要结合“巩固创文成果”工作,全力查处和拆除违法建设, 强化整治影响城市观瞻的“六乱”行为,加大工地不文明施工、余泥渣土运输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促进建筑废弃物排放和垃圾分类处理的规范管理

   三、理顺体制,协调关系,为城市综合执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条件。要按照南沙新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管理的总体需求尽快理顺管理和执法体制,克服和纠正目前多头执法、各行其是的状况。要加强城管与规划、国土、建设、水务、公安、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规范的有序衔接、有分有合、协调运转制度,坚决克服和纠正部门间协调工作合力不够等现象,真正形成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培训,规范执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要加强对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执法人员不但要学习掌握城市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处罚程序,还要熟悉了解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专业规划等相关业务知识。要努力打造一支与南沙国家级新区的地位相适应的业务过硬、纪律严明、反应迅速、执法有力、廉洁自律的综合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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