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10月25日)

【发布日期:2016-11-01】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1025日在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院长  吴翔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南沙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南沙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审判工作、司法改革、服务大局和队伍建设,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为推进国家新区和自贸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法院审执质效显著提升,共受理案件35200件,办结33847件,同比分别增长178.48%169.18%,为全市唯一一家审判执行工作综合监控指标连续五年全部达标的基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司法新闻宣传成绩突出的法院,被授予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市基层法院工作先进单位广州市法治文化示范点。院工会获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院团支部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南沙人民法庭被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受理刑事案件2463件,审结2376件,判处罪犯3098人。推进平安南沙建设,审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州涉案人数最多的彭某声等5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惩治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审结黄某善等33人开设赌场案。打击危害民生犯罪,举行涉毒品、食品药品犯罪等专项宣判,审结省、市关注的梁某兴非法采矿案。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心理评估干预和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规范罪犯移送执行工作,继续保持建院以来超期羁押案件零纪录。

裁判民商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受理民商事案件(含知识产权案件)19796件,审结19001件,解决纠纷标的35亿元。关注民生,为长星服饰(广州)有限公司690名劳动者追讨工资和经济补偿金1380万元;现场调解麒麟新城回迁房迟延办证纠纷585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涉案标的7946万元的夏某青等股权转让纠纷案;受理涉案标的9289万元的平安银行广州羊城支行保理合同纠纷案。维护房地产健康发展环境,审结天玺湾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108件,为限购政策下全市法院统一同类案件裁判尺度作示范;邀请人大代表调处富佳花园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347件;推动建立房地产纠纷预警协调机制。

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681件,审结2614件。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探索三合一审判模式。保护智力成果,维护竞争秩序,公正审理涉微软、阿迪达斯、路易威登马利蒂(LV)等国际知名企业或品牌,OPPO、安踏、苏泊尔等国内知名商标的著作权、商标权侵权案件;成功调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著作权维权案960件、岭南印象园侵害著作权纠纷案12件。推行专家陪审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双轨保护机制。开展全省破解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难试点。率先在全省基层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审判行政案件,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一审案件466件,审结435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900件,审结  897件。维护国有土地管理秩序,累计判决支持行政机关收回国有土地12.06万平方米。促进区域绿色发展,办理环保非诉审查案件281件、环保非诉执行案件252件,依法关停多家污染严重企业。积极化解基层矛盾, 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制定征地补偿款分配办法,妥善处理灵山村外嫁女福利待遇分配系列案。构建行政争议预防机制,定期召开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开展行政执法培训。

办理执行案件,兑现合法权益。受理执行案件12475件,执结12035件,实现债权12亿元。实行片区负责、分权分段、集约执行,高效执结恒景机械制造厂执行案,执结标的8000多万元。推行繁简分流,快速执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涉弱势群体案件561件,执行到位标的1210万元。强化执行联动,与职能部门协作,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下强制执结何某泮腾空房屋、吴某球拆除围墙等典型案件。加强执行和解,妥善执结亿裕公司、金洲房地产公司9000余万元欠款系列案,一揽子解决困扰企业及金洲村十多年的债务纠纷。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通报失信被执行人407名。连续多年位列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考核第一。是全市夏季执行大会战唯一完成任务的法院,获省法院高度肯定。

(二)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主动谋划,服务保障双区发展。出台《服务新区建设27条措施》、《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26条意见》、《服务新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为高标准推进新区、自贸区建设提供保障。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妥善调处庙南村、乌洲村等征地纠纷200余起,保障明珠湾区、广丰三期等重点项目建设;成功调解广州市华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保障庆盛交通枢纽工程建设。及时受理广州勤钟化纤漂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司法规制引导功能,全市首创中英双语司法建议,累计发出司法建议150余份。

聚焦港澳特色,助推区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创新涉港澳案件审判协调机制,在全国首聘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增强司法裁判的对外影响力,增进港澳同胞司法参与和认同。率先建立涉港澳案件行业协会先行调解机制、港澳商会协调机制。聘任香港大学、省法学会港澳法学研究会法学专家为咨询委员。借助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等平台,拓展域外法查明渠道。加强域外法适用研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粤港合作区新规则的制定,撰写研究报告和建议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回应法治环境新期待,全面加强自贸区法院建设。积极参与自贸区条例的立法。推动成立全国首家自贸区法院,重点建设两庭一中心。构建与自贸区建设相适应的法治理念,为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制定纲领性指引。成立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推动自贸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分别设立金融、破产审判合议庭,保障金融创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建立跨境电商纠纷快速解决机制,保护新兴业态发展。加强自贸区法律问题研究,承办首次广东自贸区各片区法院联席会议和首届南沙新区片区法治圆桌论坛。

(三)着力破解难题,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制定《关于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放审批权限,制定《案件审判及文书审批权限规定》。推行人员分类管理,遴选首批46名主审法官,探索审判辅助人员分类改革。推进南沙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专业化改革试点,实行家事案件集中管辖和人身安全保护申请快速受理,实现与民政部门婚姻信息共享,建立资深法官调解工作室。南沙人民法庭在全市法庭综合考核中位居第一。

推行审判机制创新。实行繁简分流,力推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5%以上。在全省率先实施认罪从宽协商制度。在全市率先推行刑事速裁,该类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4.6天,服判息诉率达99%。建立法官会商制度,健全审判委员会案件讨论先行过滤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诉讼与仲裁衔接。探索医疗损害诉前司法鉴定。在全市率先启用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提高执行效率与威慑力。

加强审判管理创新。加强动态管理,狠抓节点控制,实施《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规定》。严格审限管理,施行《长期未结案件及案件审限变更管理办法》,推行定期通报、跟踪督办和审务督察制度。强化质量管理,定期评析发改案件,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创新重大、疑难案件协同化解制度,与区检察院联合签署《协同化解矛盾、落实民事诉讼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开发要素式审判管理系统、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大力推行可视、留痕的信息化审判管理,在全国率先推行合议案件同步录音制度。

(四)深化司法公开,践行公正为民

拓展司法公开平台。强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门户网站、短信、邮件为载体,多维度公开审判流程、生效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深入推进庭审网络直播,打造网站、微博、微信、《法官说法》自制栏目等互联网+”宣传矩阵,通过新闻发布会、社会媒体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在全市基层法院历年司法公开考核中均位居第一。

推动诉讼服务便利化。健全标准化诉讼服务体系,建立窗口与网络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探索中英双语导诉服务,提供中英双语和繁简双体诉讼指引;完善立案一次性告知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建立律师身份识别系统、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落实司法救助,依法对574名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36万元,对140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款200多万元。

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注重纠纷源头治理,开展网格化、订单式司法服务;推行社区法官一站式服务,创建福生等无讼社区;建立三级三室诉前联调机制,拓展两代表一委员、行业协会和行政部门参与联调,成功联调纠纷5364件。实施陪审员庭前调解制度。建立三级司法协助机制。推行风险评估、三级约访制度,继续保持非正常上访零纪录。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定期走访代表,短信通报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执行、监督干警竞岗、列席党组会议,联络代表、委员1253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3件、委员提案9件。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对诉前联调、知识产权审判、司法公开、房地产审判的专项监督。将司法监督员纳入审务督察主体,拓展监督范围。

(五)坚持从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队伍管理。着力抓好班子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和履职能力建设,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实行党组成员挂点工作制度。推行一二三四干部选拔制度。重点提升中层干部管理能力和一线法官履职能力。建立干警人事、廉政电子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年一档动态管理。打造四位一体法治文化体系,构建独具特色的法官价值体系。坚持开展暖心工程,提高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

狠抓作风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多形式、有重点开展专题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实施中层领导述职述廉述德制度。建立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督查执行代管款、长期未结和未归档案件,对审判业务和队伍建设实施全方位、不留死角的监督。

精铸司法能力。努力培养专家型法官队伍,建立青年法官双导师制度,选聘境内外专家咨询委员。加强理论研究,完成多项省、市级重点调研课题,编印《司法改革辑要》、《精品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选》等丛书。共有139篇学术成果在各类学术研讨中获奖或在各级刊物发表,其中国家级38篇。获评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先进组织单位。学术成果获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最高奖,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二等奖。

加强基础建设。设立东涌人民法庭。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派出法庭均实现数字化,新增数字化法庭12个、数字化调解室4个,远程视频会议室4个,建立电子化证人室。升级安防系统。开发远程提审、财务均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获评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五年来,共获得区级以上荣誉196人次,其中,国家级荣誉37人次、省级荣誉31人次。青年法官梁颖获评最美法官、广东省十大追善传美致敬人物。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发展,我们深刻体会到: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价值取向不动摇,坚持接受监督不动摇,坚持开拓创新不动摇,坚持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不动摇。南沙法院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南沙法院向各位代表和委员,向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新区和自贸区建设的深入推进,新类型案件和复杂疑难案件将持续增长,干警司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同时,随着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我们也将面临一系列矛盾和突出问题。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南沙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区第三次党代会和本次大会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揽,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服务国家新区和自贸区建设,为打造广州南沙新区城市副中心、加快实现国家战略功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主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服务大局的审判职能作用,公正司法、严格司法。

二是服务发展,全力推进自贸区法院建设。依托港澳,拓展国际视野,积极研究自贸区案件审理规则。突出抓好两庭一中心建设,着力完善自贸区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优化法治环境,服务区域新一轮高水平全方位对外开放。

三是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敢为人先的精神,继续做好司法改革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结合自身特色,积极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机制、环节的探索,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新鲜经验。

四是深化公开、为民,进一步推动诉讼便利化。继续加强司法公开,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优化升级诉讼服务,完善便民、为民措施,全面提升诉讼便利化水平。努力营造公正、高效、权威、公信的司法环境。

五是固本强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公正廉洁司法,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们将铭记人民法院的使命与担当,恪尽职守,砥砺前行,努力实现南沙法院审判事业的新飞跃,为南沙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加快全面实现国家战略功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南沙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说明

 

1.成立全国首家自贸区法院P5):20151128日,最高法院批复同意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管辖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内的案件,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1230日,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主要负责审理与南沙自贸区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一审民商事案件,是全国首家自贸区法院。

2.与自贸区建设相适应的法治理念(P5):指符合自贸区建设需求的法治先行、商事裁判、宽容谦抑、审慎介入等理念。

3.小额诉讼(P6):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对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4.认罪从宽协商制度(P6):指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充分了解认罪后果和全案证据的基础上,在律师或辩护人的参与或见证下,自愿认可检察机关的指控;检察机关在此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刑期或者犯罪情节上的从宽认定并在书面文件载明;人民法院在查清被告人确系自愿认罪、认罪从宽协商合法以及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认可被告人与检察机关达成的书面文件,据此作出判决。

5.刑事速裁(P6):指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等11类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依法简化诉讼程序,从而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全面提高审判质效。

6.“总对总查控系统(P6):20152月,最高法院开通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我院顺利通过审核,成为广州第一家成功开通该系统的法院,执行人员通过系统可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多家银行的存款信息,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

7.要素式审判管理系统(P7):将审判要素进行提炼,按节点录入计算机系统,在阅卷、庭审等环节中系统自动提示,完成规定行为并登记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实现审判管理程序化、无盲区、必留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执质效。

8.三级司法协助机制(P8):我院(诉前联调工作室)和区司法局(区调处办)共同指导,由我院及内设机构、人民法庭与区司法局及各司法所,联动组织、协调村居基层组织,共同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维稳、司法宣传、司法送达、查找当事人、社区矫正等活动。

9.三级约访制度(P8):指涉诉信访人初信初访后再要求接谈的,填写《约期接谈单》,顺次由原审判业务部门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负责分级约期接谈。

10.“一二三四干部选拔制度(P8):是我院竞争性选拔评分制度。其中,指所在部门领导评价得分占总分的10%指全院中层领导干部评价得分占总分的20%指个人考核或考试得分占总分的30%指党组评价得分占总分的40%

11.“四位一体法治文化体系(P8):指我院推行的以精神文化为核心,以行为文化为载体,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文化为保障的法治文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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