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决定严剑飞代理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发布日期:2020-03-16】
3月1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谭均主持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
经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任命严剑飞为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并根据《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决定由严剑飞代理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吴翔辞去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等其他人事议题,书面审阅了开发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结束后,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燕萍担任监誓人,组织新任命人员严剑飞举行了宪法宣誓。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小慧、胡抗利、曾燕萍、孙宝忠、苏士路、王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谢明以及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自贸区检察院)、区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区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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