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思考

【发布日期:2007-06-19】

 

基层人大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思考

                                  □文/郑晓瀚                               

    在人代会闭会的较长时间里,人大代表如何有效地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好作用,是人大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目前各县(区)级人大的情况来看,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仍存在薄弱环节,亟待研究和解决。如一些基层单位由于思想上不够重视,对人大代表视察等会外活动持冷漠态度,一些代表所在单位甚至对代表参加会外活动施加压力。各级政府财政状况普遍吃紧,在编制或执行本级财政预算时,挤占、削减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情况仍然存在。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出席率低的问题,也一直没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监督职能的履行。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加强宣传、强化素质、落实经费、调动积极性等方面入手,切实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首先,大力宣传代表工作的重要性,为开展好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网络、创新宣传形式,把宣传人大和人大代表工作纳入各级普法规划和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必修课程,大力宣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中央9号文精神、代表法、地方组织法,提高党政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大、人大代表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理解、信任代表,敢于向代表反映情况,使“一府两院”的领导和干部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为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切实加强代表自身建设,为开展好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提供内在保障。在人大换届选举时严格把关,淡化界别结构比例,引入择优竞争机制,通过推荐和选举,真正把一批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专业知识实、活动能力强的人选为人大代表,优化代表结构。

    第三,认真落实机构、人员、经费,为开展好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提供良好服务。通过设立开展代表活动服务机构、代表活动室等,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在代表活动经费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保障。

    第四,积极探索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增强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的实效性。特别是拓宽代表知政知情渠道,及时向代表通报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通过走访、接待代表,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广泛征求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重大活动制度。组织开展代表活动要有针对性,活动前作充分准备,活动中让代表们充分发言,提出意见,活动后认真研究代表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馈给“一府两院”,并督促“一府两院”及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任地答复和解决,不断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性。鼓励代表持证视察,为代表持证视察提供支持和保障。开展统一代表活动日活动,组织代表到选区与选民见面,开展代表接访日活动,组织代表到代表活动室接访,充分听取选民意见和建议。

    第五,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主动性。向选民公开代表基本情况,让选民熟悉代表,方便联系代表,也使代表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通过制定代表履职量化标准,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的结果报人大常委会,向选举单位和选民通报。建立代表定期向选民或选举单位工作述职制度,并由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建立代表履职工作激励和惩罚制度,对履职情况较差的代表,党组织在下届代表选举时不再推荐,不断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代表活动的开展,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
                                                         (作者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人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