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与“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合署)

【发布日期:2014-03-13】

  主要职能:负责与区教育、科 技、文化、卫生、体育、计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的联系工作对上述各部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 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对智力投资、人才培养、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受理人民群众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问题的申诉、检举、控告和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督办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负责与侨务、外事、民族宗教部门的联系工作,并对华侨、外事、民族、宗教方面的 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对落实华侨、港澳台 同胞政策方面及有关涉外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华侨、归侨、港澳台同胞等来信来访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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