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11-03-04】

南沙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月26日下午在南沙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曾昭甜主任主持,副主任姚中兴、赫义芳、吴小慧及12名委员出席了会议,袁仲荣、赖宁昌2名委员请假。列席会议有:区政府董可副区长、区人民法院杨建成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匡乃安检察长、区政府办、区人保局、各镇(区)、街人大代表联组负责同志和5名区人大代表。会议共进行了以下六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二、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三、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认真组织力量办理,分管副区长要牵头督办议案和建议,各职能部门局长要亲自督办议案和建议,切实提高办理议案和建议的质量。对办理议案和建议不力、不认真、不及时的,区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开展质询和询问。

四、以电子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决定,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将于2011年3月2-4日召开。

五、以电子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六、以电子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表彰2010年度优秀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先进承办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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