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11-03-04】

南沙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会议于2010年6月12日下午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昭甜主持,副主任田诒承、姚中兴、赫义芳、吴小慧及10名委员出席了会议,袁仲荣、赖宁昌、何连有、王婵娟委员请假。列席会议有:区政府副区长董可、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建成、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建,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区人保局及各镇、街人大代表联组负责同志和5名区人大代表。会议共进行了四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办理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加快南沙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现代滨海新城区的议案》(第1号议案)、《关于加快机耕路硬底化建设的议案》(第2号议案)的实施方案,并作出相关决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方案》、《关于对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方案》。

按照以上两个执法方案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6月至9月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检查。

三、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董可副区长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人事任免:

1.会议根据区人民政府董可副区长受罗兆慈区长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詹少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以电子表决的形式,决定免去陈晓董同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决定任命詹少卿同志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2.会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以电子表决的形式,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及教科文卫工委委员任免建议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