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另行选举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1-07-30】

  1、另行选举的两种情况:

  (1)是分配给选区的代表名额没有选足;

  (2)是分配给选区的代表名额完全没有选出来。

  2、另行选举必须实行差额选举;

  3、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投票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名单;

  4、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即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一;

  5、如果正式候选人名单以外的人获得上述当选票数,也应确认其当选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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