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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5721957144L/2023-0008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7-26
名称: 二期仓库扩建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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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仓库扩建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6  浏览次数:-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乌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7月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乌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现对二期仓库扩建项目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二期仓库扩建项目检测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乌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8497796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15217473043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工程概况: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0842.18㎡,二期工业厂房面积约为542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二期厂房及配套设施。配套设施主要有:室内外给排水、电气、机房设备(变电房、发电机房、水泵房、消防等)、电梯、弱电、厂区道路、绿化、管线等工程。

  六、招标内容:

  1.检测内容包括: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材料检测等,具体检测项目以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2. 最高投标限价:  58.705051 万元

  七、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3年7 月26日至 2023 年8月 2 日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8月 16 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2. 开标时间:2023 年 8 月 16 日9 时30分。

  3.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的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4楼404室(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南沙部)

  4. 招标文件费:500元/份(招标代理单位开具收据,售后不退),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 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4楼404室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投标人合格条件所列的证明资料复印件;(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认证范围覆盖:1.见证取样检测;2.地基基础工程检测;3.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自登记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乌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8497796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乌洲村育英街4号


       附件:投标人声明


  招标单位:广州市乌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26日



附件:

1.附件:投标人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