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机构 > 管委会、区政府工作部门 > 建设和交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园林绿化局) > 不规范行为通报

不规范行为通报
关于南沙区建设项目市场行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0-01-23
【浏览字号 : -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打击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到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查处房屋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和项目实名制、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及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署,我局开展了2019年南沙区建设项目市场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根据抽查比例不低于在建工程15%(其中抽查房地产项目不少于在建工程10%)的要求,共抽查在建工程42个,其中房地产项目33个,由我局建管处、质监站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大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总体到位,建设单位能遵照法定建设程序,依法发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遵照合同履约,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基本能按照合同履约,组建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依法组织施工,依法分包,及时支付人工工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

  其中人员到岗情况较好、受检资料较齐、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有以下项目:广州南沙国际邮轮码头综合体项目(2015NJY-6地块)1号地一标段工程(航运中心,航站楼、海员俱乐部及地下室),广州南沙国际邮轮码头综合体项目(2015NJY-6地块)1号地块第二标段,南沙星河山海湾四期项目,广州市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程,广隆苑安置区二期工程,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二期工程,创美药业(广州)医药分拣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配送车间,宿舍楼(改造)、门卫1、门卫2(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中仍暴露出相关单位不够重视,现场未能提供完整的管理机构主要架构人员的社保、工资支付证明等材料,相关施工单位对项目管理不力,如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甚至仍有个别项目存在违法分包的嫌疑等问题。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并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严重的企业采取了责令整改、诚信扣分等措施。

  (一)项目人员、资料管理不规范。雅苑五期(YTD-09)地块——1#楼、1Y#楼、2-A#楼、2-B#楼、2-BY#楼、3#楼、3Y#楼、5#楼、地下室(南侧)等工程分别存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在现场,未能提供主要管理人员社保、合同、工资支付资料,未提供齐全的工程款支付凭证和材料设备合同、支付凭证。

  (二)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南沙滨海花园十期一区幼儿园项目等部分项目分别存在施工现场未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未配备身份证阅读器,施工现场无门禁,施工区与生活区未通过实名制闸机进行分隔,无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核查表,部分作业人员无实名制登记和考勤等问题。

  (三)个别项目涉嫌违法发包、违法分包。个别建设单位涉嫌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个别施工单位涉嫌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检查情况,对各方面管理较好的以下项目予以全区通报表扬(详见附件1)

  广隆苑安置区二期工程,广州南沙国际邮轮码头综合体项目(2015NJY-6地块)1号地一标段工程(航运中心,航站楼、海员俱乐部及地下室),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二期工程,创美药业(广州)医药分拣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配送车间。

  (二)对涉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线索,依法转交执法部门处理。

  (三)决定对项目管理不规范、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检查中资料提供不齐全的项目相关单位责令整改,若整改不到位我局将视整改情况依法进行处理。对检查发现问题尤为突出的中利诚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诚信扣分(详见附件2)。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认真梳理,对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给我局,我局将组织“回头看”,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法查处。全区其他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对施工项目检查和督促,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二)落实责任,加强履职。进一步落实建筑市场行为各方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明确工程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对建筑市场行为的履职管理;施工、监理企业要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关键人员主体责任,加强建设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责管理,强化市场行为自我约束,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特此通报。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