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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人才看过来!南沙区2022年度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启动申报!

来源: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发布日期: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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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沙正在开展2022年度2022年度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金融服务类企业可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递交申请材料。

  

  申报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30日


  申报企业条件:

  一、注册地址在南沙区的用人单位(不包含广州市使用总量控制类计划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单位、省属单位以及其他需要到上级部门办理入户业务的单位);

  二、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金融服务类企业。

企业2022年1月1日至5月30日在南沙区的纳税(营收)额度达到上述相应类别条件的,可参照进行办理。


  人员入户条件:

  在南沙区内的申报单位工作,不符合计划指导类入户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三、在南沙区引进单位就业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

  补充说明:

  在申报单位及其南沙区内关联企业调动的,其参加社会保险时间可一并计算(关联企业即申报单位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认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出资比例超过10%(含10%)的持股股东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对有特殊专长、能力或获得重大表彰、奖励,符合上述第二项条件,但不符合一、三项条件的特殊需要人员,由引进单位报送岗位特殊需求说明及人才的专长能力、表彰奖励、工作表现、业绩效应等个人情况,相关对口服务的职能部门或镇街须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意见,报工作小组研究解决。此外,持有广州南沙人才卡的人才(须仍在南沙工作),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申报材料:

  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一、单位申报材料

  (一)《南沙区申报使用2022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单位推荐意见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二)《南沙区申报使用2022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将人员按重要程度排序,广州南沙人才卡持卡人才在备注栏详细注明

  (三)金融服务类企业:提供企业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

  (四)《申请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承诺书》(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五)《公示情况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及内部公示现场照片。

  二、个人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二)2020年1月至今的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三)根据不同的申请条件提交以下材料:

  1、以学历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截图或认证材料。其中学历认证材料包括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的部门所核发证书,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证书确认、核验材料。

  3、以国家职业资格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的部门所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证书确认、核验材料。

  4、其他类别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提供公务员考录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招录(聘)或转调任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工作人员的,提供劳动合同。

  5、随迁家属。申请人有配偶随迁的,须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身份证(正反面);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入户),须提供子女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离婚人员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

  6、南沙区高层次人才提供以下材料之一:高端领军人才、高层次教育人才、高层次卫生人才或博士后科研人员的佐证材料。

  (四)关于落户地址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首页;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4、《承诺书》(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区人社局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报批——公示(拟使用指标人员名单在南沙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办理入户(获得指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上传至“广州市人才引进申办系统”办理入户手续)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负责金融服务类企业的申报受理。金融服务类企业需咨询申报相关事宜或提交资质材料,可直接联系电话020-6631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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