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岗镇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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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州市南沙开发区房屋征收服务库内单位
我单位现有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蕉门水道(江滘社区段)河道管理范围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项目需确定征收服务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南沙开发区房屋征收服务单位库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穗南开土地〔2016〕86号),我单位决定采用邀请广州市南沙开发区房屋征收服务库内单位摇珠的办法确定承担上述项目的征收服务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蕉门水道(江滘社区段)河道管理范围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项目。
二、项目内容:对大岗镇蕉门水道(江滘社区段)河道管理范围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 该项目共补偿约110户,房屋110间,拆除建筑物及构筑物面积约17500 m²,棚类附属构筑物5000 m²。
三、发包价格:本项目暂定发包价137.3万元。房屋动迁费2800元/间,房屋拆卸费58元/m²,棚类附属构筑物拆卸费10元/ m²。以土发中心服务项目费用标准(2015年修订)及资产评估报告书(银信Z字(16)022201ZXM号)为准,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结算。
四、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库内摇珠的办法确定承担上述项目的征收服务单位。
五、摇珠的办法:
1、建设单位向对应专业的服务库库内单位发摇珠通知。
2、被邀请单位于2021年 6 月 3 日14:00时前书面回复建设单位是否参加摇珠及送达回函相关资料。
3、回复参加单位按随机顺序排列,按随机顺序抽取代表各单位的代表球号,再抽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单位球号。
六、摇珠时间、地点:
1、时间: 2021年 6 月 3 日15:00时。
2、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201会议室(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兴业路39号)
七、广州市南沙开发区房屋征收服务单位库名单:
招标联系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土地征收与补偿中心
招标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民生路217号
招标联系人: 梁志鹏,联系电话:020-84932248
附件:回复函格式;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2021年 5 月 28 日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蕉门水道(江滘社区段)河道管理征收摇珠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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