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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来源:环境保护部发布日期: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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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标准号:GB 18918-200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污水资源化利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结合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和污泥中污染物的控制项目和标准值。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执行本标准。 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和医院污水,应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行业的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的相应规定限值及地方总量控制的要求。 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https://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shjbh/swrwpfbz/200307/W020061027518964575034.pdf


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 第21号)

http://www.mee.gov.cn/gkml/zj/gg/200910/t20091021_1716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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