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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的公告

来源:南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日期: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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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服务保障水平,现就我区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

  2022年6月开始,具体办理时间以各镇街(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通知的时间为准

  二、申领对象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警官)、军士(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三、受理申请对象范围

  (一)南沙区户籍,申请由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

  (二)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在南沙区常住,申请由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

  (三)广东省内其他市户籍在南沙区常住,申请由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

  (四)外省户籍在南沙区常住,申请户籍省份发放优待证的;

  注:因广东省优待证管理实施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外省户籍对象在南沙区常住,申请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暂缓办理。

  四、申领程序

  优待证申领工作程序如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当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或网上预填(红棉老兵小程序/优待证申请信息预填报)建档立卡相关信息,根据预约时间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或服务站通知的办理点)申请优待证→县(区)、市、省退役军人部门逐级审核备案→退役军人事务部、合作银行制卡→县(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签收证件→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发放。

  五、申领方式

  (一)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二)线上办理:申请人完成了建档立卡的,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线上申请。线上申请网址:http://mva.gjzwfw.gov.cn/

  (三)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六、申请材料

  (一)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2.居民户口簿原件;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等其他证明材料;5.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申请人可现场拍照)。

  (二)办理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2.居民户口簿原件;3.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4.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材料;5.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申请人可现场拍照)。

  七、申请费用

  (一)首次申领优待证免费;

  (二)因优待证卡片质量问题造成无法使用、金融功能有效期到期、证面信息需要变更、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生变化、符合申领两种优待证条件的需变更优待证类别的,可免费更换;

  (三)如因遗失、人为损坏、逾期未领取等需要补领或更换的,相关费用按照制证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八、优待证收回

  根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持证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批准,由受理申请的退役军人服务站收回其优待证,并逐级报至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一)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优待证的;

  (二)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优待证的;

  (三)户籍注销的;

  (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五)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七)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无相关证件或档案资料能证明其退役军人或遗属身份的,暂缓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和要求按照所在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通知为准;

  (二)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不予申请优待证;

  (三)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等其他情形的,由其本人提供情况说明和有关材料,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后申领;

  (四)优待证以银行卡为载体,不具备透支功能,同一对象在同一间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且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卡账户;(可选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五)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张优待证。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请其中一种优待证

  (六)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所在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发布的信息,按照当地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办理优待证;

  (七)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办理优待证所需的申请材料;

  (八)请申请人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当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全区镇街级以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咨询电话

  广州市南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

  全区镇街级以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具体时间以各服务中心(站)对外公布时间为准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区本级

南沙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20-84986339


万顷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20-84969812

黄阁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20-31152321

横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20-84969185

东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20-34667546

大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20-34992187

榄核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20-84929981

南沙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020-39077968

珠江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020-84529026

龙穴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020-8452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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