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新闻出版局发布日期: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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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 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 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 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 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 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 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 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 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新闻出版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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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新闻出版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
广州市南沙区新闻出版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区新闻出版局2021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施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共9项,分别为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审批;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只读类光盘复制企业的设立);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磁带磁盘复制企业的设立);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内资);中外合营的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审批,已全部纳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全年我局行政许可申请数量25件,其中受理量为25件、不受理量情况为0件;行政许可办结量为25件,其中审批同意量为25件、审批不同意量情况为0件。
(一)依法实施情况。我局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依法定时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及完善。其中,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审批的法定办结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法定办结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为3个工作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的法定办结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为1个工作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只读类光盘复制企业的设立)的法定办结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为4个工作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磁带磁盘复制企业的设立)的法定办结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为1个工作日;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内资)的法定办结期限为6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为5个工作日;中外合营的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批的法定办结期限为6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为5个工作日;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的法定办结期限为6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为1个工作日;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审批的法定办结期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二)公开公示情况。我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情况,在规定时限内登录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情况,方便群众查询及监督。
(三)监督管理情况。严格实施行政审批有关监管制度、措施,2021年以来,我局结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检查行动150家次,出动检查人员共600余人次,有效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稳定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实施效果情况。2021年度,我局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均做到了依法依规审批,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明确办事指南、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同时不断压缩审批时限,严格执行“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制度,提高服务效率。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环节,落实一次性告知制,提高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加强与政数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各部门整合信息共享举措,不断提高审批效率。
(二)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勇于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使审批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让群众了解办事流程,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三)加大宣传,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宣传行政许可事项电子证照、告知承诺制的运用标准,帮助群众依法便捷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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