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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专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来源: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发布日期: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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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消防检测单位:

  为提高消防工程服务收费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消防工程各专业服务单位应参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计算收费,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工程设计收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

  (二)工程监理收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三)施工图审查收费参照《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

  (四)消防检测收费参照《关于制定<广东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行业指导价>的通知》。

  消防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计委2000年8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规范市场行为

  消防工程服务单位提供专业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消防服务单位不得通过指定服务、转嫁成本、互相串通及价格欺诈等行为变相涨价;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参建各方应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专此通知。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

  2.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3.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

  4.关于制定《广东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行业指导价》的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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