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交2024年度报告的通告

来源: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5-01-20
【浏览字号 : -

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企业和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交2024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本区行政审批部门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cjgj.gz.gov.cn/)、“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或者“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小程序报送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也可通过粤商通APP、穗好办APP报送。

  二、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实施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农业农村等多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cjgj.gz.gov.cn/)报送“多报合一”年度报告。

  四、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要求100%应报尽报。

  五、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本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存在虚假的,可以向登记机关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接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

  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公示的年报信息、即时信息进行抽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对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或公示的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九、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并对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十、对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并对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