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关于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双减”工作要求,加大对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力度,根据南沙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部署,区内各职能部门、镇街将成立检查专班自2024年1月22日起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并查处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其他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
二、检查并查处培训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安全保卫隐患、食品安全隐患的现象。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立即责令停止营业。
三、检查并查处培训机构虚假违法广告、违规收费(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单科目超过60课时或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用)、签订合同不规范(不按《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署,不开具发票等)等行为。
四、检查并查处培训机构拒绝纳管、违规招生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020-39053982
监督举报邮箱:nsqmbjy@gz.gov.cn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代章)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