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临时工程用海变更海域使用公示

文章发布日期:2025-05-28 文章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临时工程用海变更情况进行公示。

  用海变更申请单位为广州南沙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附近海域;拟申请变更用海总面积为126.3774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其中宗海1的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2.8677公顷,港池用海面积61.4427公顷,航道和锚地及其它开放式用海面积46.9406公顷,宗海2的港池用海面积15.1264公顷。用海期限截至2026年12月17日。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11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公示情况可在南沙区政府网查询。联系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4楼,邮编511483),联系人:何工,电话39053927,电子邮箱:nsgzhlc@163.com。

  附件:项目位置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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