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南沙新区榄核分区新涌工业园(DL0103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成果的通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1-08-16 文章来源:规自局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南沙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办法》有关规定,《广州南沙新区榄核分区新涌工业园(DL0103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南沙新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南沙区人民政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批准(穗府(南沙)规划资源审〔2021〕5号),自批准之日(2021年8月2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ns.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南沙新区榄核分区新涌工业园(DL0103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后通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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