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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阁镇发布日期:2016-09-30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南沙自贸区近洋国际汽车物流枢纽及配套码头(广州港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与要求,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过程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开展公众参与。为加强广州港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广州近洋港口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广州港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以便公众了解施工期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等情况,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南沙自贸区近洋国际汽车物流枢纽及配套码头(广州港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村。
建设内容: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岛东侧建设本工程,用地面积约82.47万m2,占用岸线1340m,拟建8个生产泊位(1#~8#泊位)和2个工作船泊位(9#、10#泊位),其中8个生产泊位包括2个50000吨级通用泊位(1#、2#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设计和建设)、1个2000总吨汽车滚装船泊位(8#泊位)、2个1000总吨汽车滚装船泊位(5#、6#泊位)、1个3000吨级件杂货泊位(3#泊位)、2个2000吨级杂货泊位(4#、7#泊位)。码头后方配套建设堆场、待渡场、汽车仓库、办公区、汽车展贸区等。码头的年设计通过能力493万吨,其中滚装汽车30万辆,重大件50万吨,集装箱2.7万TEU。本项目是2016年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
二、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有水域开挖疏浚淤泥、围堰溢流产生的高浓度悬浮物,悬浮物浓度增量大于10mg/L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码头前沿水域;施工机械噪声、施工粉尘扬尘及海洋生态影响等。工程施工将采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先进疏浚设备、采用先围堰后吹填的施工方式降低开挖吹填对水质的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加强设备、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采取控制车速与装载量、加盖篷布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海洋生态的保护主要靠施工期避开鱼类产卵期和繁殖期、生态补偿等。同时工程的修建需要征用小部分土地,将由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或安置。采取以上措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三、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营运期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为陆域/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废水,船舶、装卸设备及运输车辆废气,设备噪声,陆域/船舶生活垃圾,海洋生态影响等。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于码头、堆场和道路的喷洗、绿化,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机舱含油污水委托具接收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建成运行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影响;②大部分水生生物生活多集中在水体的中层及底层,且部分水生生物具有游泳能力,来往船舶引起的扰动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不大。③装卸设备及运输车辆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燃料废气,年排放量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加强机械车辆的保养、维修;堆场和邻近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之间设置绿化带。④项目厂界噪声叠加本底值后昼夜均可满足声环境功能要求,对周边200m范围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不大,均没有超标。设备噪声通过选择低噪设备或有降噪设计的设备,安装减震器和消声器等进行控制。⑤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陆域、船舶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收集处理;含油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油及油泥属于危险固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船舶生活垃圾委托具接收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储运货物主要为整装汽车、重大件、集装箱等,无危险品运输,无重大危险源。施工期和运行期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是靠泊本码头的船舶燃油溢油事故。采取事故应急措施情况下,可在短时间内将溢油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溢油回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作业的安全管理与防护措施,必须按要求配备应急设备与器材、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与广州港务局海港分局小虎管理所的事故应急体系联动响应,确保风险事故发生后,能迅速而有效做出应急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援救行动,处理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现有的产业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工程将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并将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码头港池疏浚作业不会对项目附近的敏感水域产生明显影响,项目营运期间,靠泊船只依靠拖轮进行辅助靠泊,发生运输船船舱燃料油品泄漏几率极低,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在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建成投产后强化环境保护管理,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则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工程的建设可行。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
可在本公示有效期内登陆公示网站广州市南沙区(http://www.gzns.gov.cn)和黄阁镇政府(https://www.gzns.gov.cn/gzjg/gzj/hgz/qygk/index.html)下载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直接至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单位查阅,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莫先生 电话:020-39092382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村沙中下街114号 Email:mxh@coastport.com.cn
环评单位联系人:赵 工 电话:020-8553821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 Email:zmmwalden@126.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本工程可能造成直接、间接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上文所列。
九、公众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及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有效期自2016年9月30日至10月18日,信函以邮戳为准。公众可在有效期内起,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等补充资料,和对本项目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近洋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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