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主体类型 *
|
|
认证自评类型 *
|
|
(一)所有赋分标准项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内部控制、贸易安全两类标准中没有单一标准项(用1、2、3表示)基本达标(-1分)超过3项的情形;
(三)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