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广州市南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港湾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06-09】

202368日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和《广东省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决定设立广州市南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港湾街道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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