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人大代表监督履职 助力打造高质量出行环境
——大岗镇人大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06-17】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6月13日上午,大岗镇人大主席何慧敏带领部分区、镇人大代表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执法检查,王嘉健副镇长以及建管办、经管办、综合执法办、派出所、综合保障中心等相关负责人约50人参加了本次检查。 


(人大代表到实地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到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翡翠蓝湾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站、豪岗大道路口进行了执法检查,代表们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小区充电桩配置比例不够、充电设施陈旧等问题。 

  检查后,调研组在镇政府座谈会建管办、经管办、综合执法办、派出所、综合保障中心根据职能分工,分别对我镇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作汇报。与会代表进行了讨论交流,并提出了关于优化充电站布置、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入楼进户、飞线充电等一批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一一作出回应。嘉健副镇长代表镇政府作表态发言,提出要加强充电设施配套,严厉打击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各环节安全水平,营造安全、幸福的出行环境。 


(召开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座谈会,人大代表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何慧敏主席对各单位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充电桩使用率低、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足、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和日常处理好严管与疏导的关系等4方面的问题。为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提出3点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强化引导,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二要完善设施,从严整治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入楼进户、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的经营范围、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加装改装、电池合规性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尽可能减少各类安全隐患。三要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电动自行车管理更规范、群众出行更安全,让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努力打造大岗高质量出行环境。 


(座谈会上,镇人大主席作总结发言)

                                   大岗镇人大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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