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部分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5-14】

关于选举部分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0514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6次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6次会议决定,在相关选区安排选举2名南沙区人大代表,实行等额选举。选区选举名额安排如下:

  万顷沙镇第三选区1名,龙穴街第一选区1名。

  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需要,本会第42次会议、45次会议决定延期选举的6名区人大代表和本次会议决定选举的2名区人大代表(合计共8名区人大代表),选举日为202052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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