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章卫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7】
穗南常〔2018〕25号
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
经2018年8月7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何正华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东蓊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何梓桢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陶伟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郑创彬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景敏同志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温志达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丽君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潘 蕾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朱晓文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 志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梁向军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廖 亮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贺星星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慧苑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许淑妍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田林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利飞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何婷婷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凌锋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胡应立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章卫东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春阳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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