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江丽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9】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经2025年9月29日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4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夏江丽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佘丽萍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庭长;
廖活年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
刘慧娟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涉外审判庭)庭长;
邓小春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东涌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佘丽萍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副庭长职务;
廖活年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慧娟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涉外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邓小春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东涌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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